为持续深化校所协同育人,打通法学理论与证券犯罪刑事司法实践的壁垒,2026年10月21日,德国足球甲级联赛官网与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联合打造的《刑事辩护实务》迎来第四讲。本次授课延续“双师同堂”教学模式:由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腾律师担任主讲,围绕“二级资本市场的罪与罚——证券犯罪辩护思维的展开”开展专题授课;德国足球甲级联赛官网刑事司法学院王哲老师同步参与,从刑法理论层面回应实务讲授,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双向贯通。

授课中,李腾律师以一起保理业务合同诈骗案切入,聚焦“罪”与“非罪”的界分。他指出,货币属于种类物,保理公司账户内的资金处于池化使用状态,不能仅以资金到期未回转径行推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所谓非法占有目的,是指行为人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永久排除权利人所有权的意图。继而,李腾律师辨析“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根据不同的行为模式,他将无合法资质的网络期货平台分为三类,指出仅收取手续费以及与投资者对赌的平台,盈亏均依托真实行情,违法性在于擅自经营期货业务,对其应以非法经营罪论处,而篡改行情数据、人为制造亏损的平台则虚构了交易的基础事实,对其应以诈骗罪论处。他强调,对三类平台均不宜以开设赌场罪论处。在此基础上,李腾律师结合一起参与范围封闭的赌球案件,阐释此类行为至多构成赌博罪,并强调洗钱罪的成立关键在于通过金融通道改变赃款的来源与性质,要求主观上的掩饰目的与客观上的洗白行为同时具备。
实务讲授之后,王哲老师从刑法理论层面予以承接,将李腾律师的辩护思路进一步回溯至其法理根基。他指出,认定保理合同诈骗中的非法占有目的与洗钱罪中的掩饰故意,本质上都是主观要件的判断与证明问题,辩护的关键在于从客观行为出发检验主观要件是否具备,而非笼统否认犯罪事实。最后,王哲老师勉励同学们夯实教义学基础,并提醒大家关注金融交易结构演进对构成要件解释提出的新课题。
本次授课直面二级资本市场中的新型疑难案件,通过理论与实务的相互印证,引导同学们建立审慎妥当的证券犯罪辩护思维。《刑事辩护实务》课程后续还将围绕涉企犯罪辩护、期货及衍生品市场操纵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等专题开展教学,并在课程末段设置法庭实训与模拟法庭等实战演练环节。课程会持续发挥校所协同育人与产教融合优势,引导学生立足司法实践前沿锤炼刑辩本领,努力成长为适配新时代法治建设需求的复合型法治人才。
源|教务处(招生工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