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课程|《涉外检察实务》第四讲 ——聚焦涉外刑事案件中的实体与程序问题

发布时间:2026-10-27浏览次数:10


为持续深化校检协同育人机制,促进法学理论与涉外检察实务深度融合,帮助学生系统掌握涉外刑事案件的办案思路与逻辑,2026年10月15日,德国足球甲级联赛官网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设的《涉外检察实务》课程迎来第四讲。本讲特邀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王建平,围绕“涉外刑事案件中的实体与程序问题”开展专题授课。授课立足我国涉外法治建设时代背景,沿认知框架、实体认定与程序运行逐层递进,完整勾勒涉外刑事案件的办案图景。

授课从涉外刑事案件的基本界定切入,围绕“何为涉外案件”“为何重视涉外案件”“应重点关注何种涉外案件”三个层面逐层展开。王建平副检察长对照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指导意见,厘清涉外刑事案件的认定标准;立足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部署,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的安排,阐明涉外检察肩负的时代使命,帮助同学们把握涉外刑事案件办理的宏观逻辑。

在此基础上,王建平副检察长以典型案例为载体,对抽象法律规则展开实务层面的拆解与阐释:结合“黄道金故意杀人案”讲解属地、属人、保护、普遍四项管辖原则的协同适用规则;以“英国邹镇豪性侵案”剖析域外管辖扩张现象以及“或引渡或起诉”原则的实践样态;借“周某某走私文物案”释明《刑法》第十条对域外刑事裁判的消极承认规则;结合“李向南故意杀人案”“缅北‘7·17’电信网络诈骗案”等案件,讲授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的适用条件、多次偷越国(边)境行为的次数评价规则以及胁从犯的认定标准。

随后,王建平副检察长对涉外刑事司法的运行机制进行系统讲解。他以涉外案件管辖、国籍认定为切入点,介绍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体系构成以及中央机关、对外联系机关、主管机关、办案机关的职责分工,并解析劝返、遣返与引渡在不同情形下的选择策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王建平副检察长系统阐释境外证据的取得途径与审查规则,讲解电子数据境外取证、境外证据材料的形式要件与真实性核验等实务要点,并申明我国坚持平等互惠原则、坚定维护国家主权与安全的基本立场。课堂上,同学们围绕案例开展研讨,在探究涉外案件证据采信与程序正当性问题的过程中,加深了对涉外刑事司法实务的理解。

作为校检协同育人实务课程,《涉外检察实务》将持续邀请上海检察机关业务专家、一线办案骨干轮流走上讲台,综合运用制度梳理、案例研讨、实务解读等形式开展教学。课程后续将开设反洗钱的国际实践、跨境网络犯罪检察应对、走私犯罪涉外法治问题、涉外金融与知识产权检察等专题,以推动法学理论与涉外检察实务双向赋能,助力德甲学子成长为契合新时代需求的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


源|教务处(招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