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校所协同育人机制,打通法学理论与职务犯罪司法实践之间的壁垒,2026年10月14日,德国足球甲级联赛官网联合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打造的《刑事辩护实务》课程迎来第三讲。本讲延续“双师同堂”教学模式,由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翠翠律师担任实务主讲,德国足球甲级联赛官网刑事司法学院刘春园副教授同步开展理论梳理与专业点评,围绕“新型隐性腐败的刑法规制——类型化认定与辩护边界”开展专题授课。

张翠翠律师紧扣反腐败司法实践,深入剖析受贿手段日趋隐蔽带来的认定难题,系统梳理职务犯罪案件司法证明规则的演进脉络。她从多起职务犯罪案例切入,引导学生提炼实务中的高频争议焦点,即如何正确界分民间借贷与受贿犯罪、正常市场交易与权力寻租、民间投资收益与权力对价。在她看来,新型隐性腐败案件的症结往往不在于客观事实本身,而在于能否透过民商事行为的“合法”外衣,识别背后潜藏的权钱交易对价关系。
在此基础上,张翠翠律师提炼出“类型化认定”与“七要素穿透式审查”两大核心方法论。她将实践中形式多样的新型隐性腐败归纳为借款收息、低价交易、影子公司、预期收益、雅贿往来、高息放贷、感情投资等典型样态,帮助同学们建立清晰的识别框架。借助穿透式审查方法,她引导学生在资金往来、商事合作、投资交易等复杂场景中,拨开形式合法外衣,研判是否隐含权钱交易的实质关系。课堂上,同学们围绕真实案例分组研讨、交流思辨,在辨析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过程中,逐步掌握新型隐性腐败案件的研判路径与辩护边界,实现法学理论知识与刑事辩护实务的有效衔接。

实务讲授环节结束后,刘春园副教授从刑法理论维度接续评述,将张翠翠律师提出的实务研判思路落回到犯罪构成与法益判断的法理根基。她指出,受贿罪保护的法益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不可收买性,主动索贿与被动受贿在构罪要件上存在明显差异,斡旋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介绍贿赂亦应被严格界分。行贿罪成立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若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且并未实际取得不正当利益,则不构成行贿罪。她提到,党的二十大明确将新型腐败与隐性腐败列为反腐败重点打击对象。当前腐败手段不断翻新,政商“旋转门”、培植代理人、培植“钱袋子”、利用“白手套”等手段层出不穷,具有间接性、隐蔽性特征;贿赂载体也由传统财物拓展至加密货币等新型财产性利益,案件线索发现与证据固定难度持续攀升。最后,刘春园副教授勉励同学们在夯实理论功底的同时,持续关注司法实践的最新发展。
本次专题授课,通过理论与实务的双向对照,帮助同学们对新型隐性腐败形成体系化认知,并引导同学们直面反腐败斗争中的新型疑难案件,牢固掌握类型化识别与穿透式审查的研判方法论。《刑事辩护实务》课程后续还将围绕证券犯罪、涉企犯罪、期货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企业刑事合规及模拟法庭实训等开展专题教学。课程会持续发挥校所协同育人与产教融合优势,引导学生立足前沿司法实践锤炼刑辩本领,努力成长为契合新时代法治建设需求的复合型法治人才。
源|教务处(招生工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