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合作 循证求真|《刑事审判方法》第二课顺利开讲

发布时间:2026-10-14浏览次数:41


10月9日,德国足球甲级联赛官网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共建的实务课程《刑事审判方法》第二讲于主教302B智慧教室拉开帷幕。课堂伊始,德国足球甲级联赛官网刑事司法学院教师赵宇峰博士向在场同学介绍了本次主讲嘉宾——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郑莹法官。郑莹法官系上海法院审判业务骨干,多项调研成果入选市级、国家级平台,多篇裁判案例获评各级典型案例。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郑莹法官以“犯罪事实的认定方法”为题开启本次授课。

授课开篇,郑莹法官指出,刑事诉讼本质是依托现有证据回溯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犯罪事实认定既是刑事诉讼活动的基础,也是判断行为构成何罪、处以何刑的前提。围绕犯罪事实认定,需要依次厘清三大核心问题:证据需要达到何种证明标准才能够准确认定案件事实?认定犯罪事实有哪些常规方法?在个案当中如何运用特定方法完成事实认定?

在讲解犯罪事实的认定依据时,郑莹法官以皋陶治狱、獬豸辨曲直的中华传统司法典故引入,指出犯罪事实属于业已发生的既往事件,司法人员无法亲历案件过程,只能借助案件留存的各类痕迹载体(即证据)还原案件原貌,这是回溯既往案件事实所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谈及证据应当达到何种证明标准,她梳理我国刑事诉讼立法的演进脉络,阐释《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要“排除合理怀疑”这一法定证明标准。

对于如何达到法定证明标准,郑莹法官对比分析司法实践当中的不同认定路径。她认为,以证据多寡和经验判断为依据的认定方式规范性不足;以构成要件为线索的证据清单模式则难以适配当下的司法实践。相较之下,依靠构建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来满足法定证明标准是更为科学合理的路径,唯有在案证据能够形成首尾衔接的完整闭合链条,方能认定达到法定证明标准。

授课中,郑莹法官阐释了构建完整、闭合证据链条的五个基本环节。第一,查明遭受侵害的法益,法益侵害是刑事侦查活动的起点;第二,锁定犯罪嫌疑人,通过建立犯罪行为与特定自然人之间的关联,确定作案人员;第三,查清犯罪行为的主客观内容,围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侵害对象、损害后果等要素还原案件全貌;第四,审查证据之间存在的矛盾冲突与瑕疵,并作出合理解释;最后,查明罪前罪后表现,综合评价行为性质及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她同时强调,构建证据链条还需准确把握各项证据的证明力,审理疑难重大案件时必须严守证明标准,绝不能随意降低证明门槛。

围绕证明方法,郑莹法官系统讲解了印证与推定两类证明方式。她结合法律规范中的推定逻辑、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抽样取证规则,辅以典型案例解读,阐明推定的适用必须以基础事实为起点,符合常情常理,同时保障被告人享有反驳的权利。


本次授课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本课程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从全市各级法院刑事审判一线遴选优秀法官,围绕不同业务条线、各类罪名开展集中备课,十二讲内容全景呈现刑事审判实务全流程。本讲聚焦刑事审判实务中最为基础也最为关键的犯罪事实认定问题,将一线审判经验与证据法理论深度融合,助力同学们构建从证据审查到事实认定、再由事实认定推导出裁判结论的完整刑事法律思维。《刑事审判方法》课程依托院校协同共建平台,持续推动德甲法学教育同司法实践深度衔接,为培育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有力支撑。


源|教务处(招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