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协同 实务笃行|《刑事审判方法》课程顺利开讲

发布时间:2026-09-24浏览次数:140


2026年9月18日,德国足球甲级联赛官网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共建的实务课程《刑事审判方法》于主教302B教室正式开讲。课程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部署要求,为在校学生接触刑事司法一线实务搭建优质学习平台,是深化校院协同育人的重要实践载体。


课堂伊始,德国足球甲级联赛官网刑事司法学院教师赵宇峰博士向全体在场同学介绍本次主讲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李晓杰。李晓杰庭长系四级高级法官,兼具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刑事审判实务经验,多项调研成果入选市级、国家级平台,多项裁判案例获评各级典型案例。伴随着同学们的热烈掌声,李晓杰庭长以“刑事审判方法概论”为题,开启本次专题授课。

围绕主题,李晓杰庭长首先明确,刑事审判方法论是以法官审判视角为中心,贯通事实认定、定罪方法、量刑方法、裁判效果综合把握、刑事审判实操技能的诉讼全流程,从类案当中提炼而来,将抽象刑事法律价值应用于个案裁判的一整套可操作的思维工具与路径方法。区别于立法者、学者的研究视角,刑事审判方法论聚焦法官从受理案件到作出裁判、化解矛盾的完整办案思维链条,强调实体与程序融贯,注重从大量类案中提炼可复用的裁判分析框架,同时兼顾类案一般规则与特殊个案的例外处理。为帮助同学们加深理解,李晓杰庭长将刑事审判方法论与法律适用方法论、刑法一体化方法论、判例刑法学方法论等逐一对比,厘清不同研究范式在视角、研究对象、核心内容上的差异。同时结合聚众斗殴“持械”认定、轻微暴力致人死亡、主观认识与客观危害错位的量刑困境等多个司法案例,具象阐释裁判的完整过程。

授课中,李晓杰庭长阐释了刑事审判方法论的三项核心特质。第一,贯穿刑事诉讼全流程,覆盖事实认定、定罪评价、刑罚裁量、裁判效果把握、审判实操技能五大板块。事实认定作为裁判根基,需要完成待证事实区分、多层级证据审查、证据矛盾甄别、法律事实裁剪;定罪环节要完成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评判;量刑需要识别、权衡各类量刑情节,做到罚当其罪;同时要在法律框架下统筹法理情,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好庭审驾驭、文书说理、判后释法答疑、矛盾实质性化解等实务工作。第二,实体法与程序法融通,既要看到程序规范对实体结果的约束作用,也需要保障控辩双方充分参与诉讼,统筹兼顾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回应刑民交叉、证据存疑归责等实务难题。第三,以类案裁判作为基本研究对象,针对司法实践中的多发、疑难类案提炼共通审理思路,同时拒绝机械套用模板,关注个案特殊事实,平衡类案一般规则与个案例外情形。

针对研究刑事审判方法论的现实动因,李晓杰庭长结合司法实践,归纳当前审判工作面临的五大现实难题:案件事实认定不准、事实裁剪存在偏差;证据审查缺乏可落地、可统一的实操标准;部分办案人员单纯依照法条字面含义适用法律,存在机械司法问题;对案件进行碎片化解读导致片面裁判;对裁判整体效果考量不足,面对各类新型疑难案件缺乏成熟统一的处理路径。上述实务困境,倒逼构建立足审判视角的专属方法论,以此破解司法实践难题、统一裁判尺度,推动各类司法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

课堂尾声,李晓杰庭长简要介绍了《刑事审判方法》的课程体系:总论讲授普适的通用裁判思维工具,涵盖事实认定的一般方法、定罪的常规思路与方法、量刑的常规思路与方法、刑事裁判效果的综合把握、刑事审判的实操技能。分论则以常见多发的类案为单元,分别针对侵犯人身权利犯罪、侵犯财产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认罪认罚案件、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六大类案件,提炼专门审理方法。具体内容将在后续课程中逐一展开。

《刑事审判方法》的第一课最终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落下帷幕。该课程的授课教师均遴选自上海法院刑事审判一线资深业务骨干。依托校院共建平台,课程打通司法实务赋能法学课堂的育人通道,着力破除法学理论学习与司法实践应用之间的衔接壁垒,培育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探索实务部门深度参与法治人才培养的新路径。


源|教务处(招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