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讲坛第297讲|“刑民交叉案件的审判思路与裁判方法”学术讲座成功举办

时间:2026-10-28浏览:13

2026年10月26日下午,由德甲科研处主办的名家讲坛第297讲在汇知楼107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特邀上海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上海市刑法学研究会会长黄祥青教授主讲,围绕“刑民交叉案件的审判思路与裁判方法”展开学术分享。讲座由科研处处长刘军教授主持,校内百余名师生到场聆听学习,现场学术氛围浓厚。

刘军对黄祥青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与衷心感谢,并介绍了黄祥青在刑法学、审判实务和司法改革等领域的学术履历与研究成果。他谈到,刑民交叉案件审判不仅涉及技术性的法律适用问题,更关乎司法公正、权利保障与社会治理,其核心在于牢固树立法秩序统一性观念,构建精细化、协调化的法律规则及实施体系,实现司法裁判“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主讲环节,黄祥青从刑民交叉案件的基础观念切入,指出只有刑民两诉并存,才有二者交叉的可能;应厘清事实与行为的关系,对交叉重合部分原则上只能裁判评价一次,避免重复评价与过度保护。他系统比较了“同一事实说”与“同一行为说”在案件范围、合同效力、法律责任及诉讼程序等方面的差异,并结合涉银行借贷合同纠纷案、涉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等典型案例,对比解析不同裁判思路的处理效果。他提出,应坚持整体协调裁判原则,注重事实认定一致性、法律评价价值取向一致性和司法裁判协调性,贯彻充分合理救济、严格把握善意取得标准、注重诉讼经济等处理原则;在诉讼程序上,应以“先刑后民”为原则,以“刑民并行”或“先民后刑”为补充。

刘军在总结中指出,黄祥青的讲座问题导向鲜明、案例翔实、理论联系实践,既有对刑民交叉基础观念和界定标准的深入辨析,又有对典型案例裁判效果和处理原则的细致解析,充分展现了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他希望全体师生以此次讲座为契机,持续关注刑民交叉领域理论与实践前沿,夯实法学专业基础,增强问题意识和实践能力,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与研究水平。

本次讲座紧扣刑民交叉案件审判中的重点难点,内容翔实、研讨深入,进一步加深了师生对相关审判思路与裁判方法的理解,也为深化法律适用研究和促进学术交流发挥了积极作用。


源|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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